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立法团队成功中标江苏省政府招标项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该团队对江苏省土壤污染及其法治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同时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规划和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设性规定,起草并提交了《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立法对照表及研究报告。另外,李义松还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的部分土壤立法工作。《条例》提出了一体防治理念,明确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当与土壤污染防治统筹部署,并打通了地上与地下、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对各类可能产生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提出具体防治要求,既保障人们“吃得放心”,也要“住得安心”。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联治、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机制。规划方面,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土壤环境质量,科学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