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知识产权的权属状态分为单独所有和共同共有。法律办现制订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的模板,将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供参考使用。知识产权归河海大学单独所有是最佳选择,但由于我校在签订科技合同时一般为乙方,处于弱势,老师们可以尽量争取共同共有。若甲方强烈要求知识产权归其单独所有,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学校的利益,法律办在制订模板时,在该部分增加了一些有利于我校的表述,例如“双方均享有本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转让的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影响乙方的使用权”“申请奖励(奖项)的权利归甲方、乙方共同享有”“发表权由双方共同享有”等等,各位老师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参考选择使用。
知识产权保护参考条款
甲方(科研服务需求方)单独所有
(1)除双方特别商定外,履行本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独申请专利或向第三方转让专利申请权。
(2)乙方为本项目所收集的全部资料仅用于本次工作,除资料本身属于乙方之外,其他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第三方使用。
(3)双方均享有本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但乙方仅能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该成果。因乙方使用该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效益归乙方,因甲方使用该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效益归甲方,因双方共同使用该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效益按照贡献程度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的双方各占50%。
(4)产生的技术成果的转让权属于甲方,但甲方转让的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影响乙方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或其使用权,亦不得再许可第三方实施使用。
(5)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秘密)申请奖励(奖项)的权利归甲方、乙方共同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方申请奖励。
(6)产生研究成果的发表权由双方共同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独发表。
(7)产生的技术成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的权利属于甲方、乙方共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独参与此类工作。
(8)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出现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经过生效判决确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1)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
(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