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央视新闻播报飞机“锁座”相关问题,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祎恒教授就该争议发表相关意见。他提出,部分航司在选座规则里使用“具体以系统展示为准”这类模糊表述,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锁座的具体范围、解锁条件和收费标准,本质是为自身单方锁座行为规避责任,让消费者难以知晓真实规则。结合江苏省消保委的调查,他提到这种模糊表述进一步加剧了信息不透明,让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都受到了侵害——消费者买了机票却不能自由选座,优质座位被“锁”后只能付费解锁,且没有明确的规则依据。最后,李祎恒副院长提出,航司作为提供公共运输服务的主体,不能用模糊条款“打擦边球”,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确锁座的比例、范围和收费标准,让消费者能清楚知晓规则,保障交易的公平和透明。